《中国滑雪场所管理规范》对 、滑冰场场地的基本要求、安全标识等进行了完善和增减。例如,对滑雪场规划设计雪道上的滑雪者密度进行了修订,增加了初级道停止区的长度要求,修订了中级道、高级道的坡度标准。在修订版中,高级道的最大坡度不再设上限,以满足更多高级滑雪爱好者的需求。
一、开发建设滑雪场所的基本程序
(1)有符合实际的《项目立项建议书》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或《规划》。
(2)有环保部门的《项目环保评估报告》。
(3)有发展和计划部门的《项目立项批件》。
(4)有土地、林业部门的土地使用及砍伐树林的许可。
(5)有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。
(6)获得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核准并取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。
二、 滑雪场所的规划设计
(一)滑雪场规划设计应当把握的原则:
1. 资源节约、环境保护原则。
2. 安全第一、服务大众原则。
3. 顾客至上、注意细节原则。
(二)鼓励滑雪场所向规模化发展。
(三)滑雪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要服从于“滑雪”理念和实际需求。
(四)滑雪场所的规划设计要有专业人士参与并需经过论证。
三、 大众滑雪道及滑雪场地的基本条件
(一)大众高山滑雪和单板滑雪
1. 室外滑雪道总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;室内滑雪道总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。
2. 雪层压实之后的厚度应不少于30厘米,雪面上不得有裸露的土石等杂物,雪层表面不得形成冰状。
3. 在滑雪道滑行终点设立停止区,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。新建初级道的停止区长度不能少于40米;已建成的雪场,停止区长度不足40米的,需在原有防护措施基础上加装防护措施。
4. 初级滑雪道:要平整宽敞,平均坡度不超过10°。
5. 中级滑雪道:平均坡度在10°~18°,最大坡度不超过22°。
6. 高级滑雪道:平均坡度超过18°,最大坡度超过22°。
(二)开发建设高级滑雪道要把握的原则
1. 总占比不宜过大。
2. 宁宽勿窄。
3. 与赛事相结合。
4. 便于人工造雪和压雪。
5. 雪道交汇处要视野宽阔不能有视觉障碍,不能出现逆行交叉。
(三)其他项目的滑雪场地
设计建设“U型”场地、公园场地、追逐场地、雪上技巧场地等滑雪场所,应设独立场地,须修建在宽阔无障碍并方便救护的地段,经由专业人士设计。娱乐性项目,如雪圈、雪地摩托、雪上自行车等,要有各自独立的滑行线路,禁止与高山滑雪道共用。
四、竞技滑雪道
计划承接专业竞赛的滑雪道、滑雪场地,在规划建设中应符合该项目的国际雪联竞赛规则或当次(项)比赛的竞赛规程要求,并取得国际雪联或相关赛事主办方的雪道认证。
五、滑雪场所的配套服务设施
(一)要有向上运送滑雪者的设备(如索道、拖牵、滑雪场魔毯等)。
(二)有人工造雪系统用来保证雪的厚度且没有暴露的土石。
(三)有平整滑雪道的专用机械设备(如压雪机)。
(四)为架空索道提供输送电力的备用发电设施,以提供双保险措施。
(五)滑雪场所内的交通、餐饮、住宿、娱乐、滑雪者运力、滑雪道面积等所有设计,要与接待能力配套一致。
一、开发建设滑雪场所的基本程序
(1)有符合实际的《项目立项建议书》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或《规划》。
(2)有环保部门的《项目环保评估报告》。
(3)有发展和计划部门的《项目立项批件》。
(4)有土地、林业部门的土地使用及砍伐树林的许可。
(5)有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。
(6)获得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核准并取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。
二、 滑雪场所的规划设计
(一)滑雪场规划设计应当把握的原则:
1. 资源节约、环境保护原则。
2. 安全第一、服务大众原则。
3. 顾客至上、注意细节原则。
(二)鼓励滑雪场所向规模化发展。
(三)滑雪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要服从于“滑雪”理念和实际需求。
(四)滑雪场所的规划设计要有专业人士参与并需经过论证。
三、 大众滑雪道及滑雪场地的基本条件
(一)大众高山滑雪和单板滑雪
1. 室外滑雪道总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;室内滑雪道总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。
2. 雪层压实之后的厚度应不少于30厘米,雪面上不得有裸露的土石等杂物,雪层表面不得形成冰状。
3. 在滑雪道滑行终点设立停止区,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。新建初级道的停止区长度不能少于40米;已建成的雪场,停止区长度不足40米的,需在原有防护措施基础上加装防护措施。
4. 初级滑雪道:要平整宽敞,平均坡度不超过10°。
5. 中级滑雪道:平均坡度在10°~18°,最大坡度不超过22°。
6. 高级滑雪道:平均坡度超过18°,最大坡度超过22°。
(二)开发建设高级滑雪道要把握的原则
1. 总占比不宜过大。
2. 宁宽勿窄。
3. 与赛事相结合。
4. 便于人工造雪和压雪。
5. 雪道交汇处要视野宽阔不能有视觉障碍,不能出现逆行交叉。
(三)其他项目的滑雪场地
设计建设“U型”场地、公园场地、追逐场地、雪上技巧场地等滑雪场所,应设独立场地,须修建在宽阔无障碍并方便救护的地段,经由专业人士设计。娱乐性项目,如雪圈、雪地摩托、雪上自行车等,要有各自独立的滑行线路,禁止与高山滑雪道共用。
四、竞技滑雪道
计划承接专业竞赛的滑雪道、滑雪场地,在规划建设中应符合该项目的国际雪联竞赛规则或当次(项)比赛的竞赛规程要求,并取得国际雪联或相关赛事主办方的雪道认证。
五、滑雪场所的配套服务设施
(一)要有向上运送滑雪者的设备(如索道、拖牵、滑雪场魔毯等)。
(二)有人工造雪系统用来保证雪的厚度且没有暴露的土石。
(三)有平整滑雪道的专用机械设备(如压雪机)。
(四)为架空索道提供输送电力的备用发电设施,以提供双保险措施。
(五)滑雪场所内的交通、餐饮、住宿、娱乐、滑雪者运力、滑雪道面积等所有设计,要与接待能力配套一致。